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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的交通运输常规

2021-07-15 14:14:03

为了确保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性,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我们要不断的学习危险品运输的交通法规常识

1.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;

2.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》的要求,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和质量限值》的要求,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《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》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;

4.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、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。具有运输I类包装危险品运输车辆的,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、车辆、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,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;

危险品的自燃条件

5.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、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;

6.运输易燃、放射性危险货物的,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、专用容器,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;

7.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。运输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,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,但罐式集装箱除外;

8.运输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,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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